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广州特大“酒托”团伙案宣判 38名被告分别领刑主犯被判13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12-07 13:11

  2012年12月5日,广州海珠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酒托”诈骗一案一审宣判,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

  由49人组成的广州近年来最大的“酒托”诈骗团伙,通过分工协作,利用网络工具,在“酒托女”编织的甜蜜陷阱下,短短数月间,诈骗金额累计191万余元。

  2012年12月5日下午,涉案38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

  12月5日下午2时左右,杨某林等38名被告人在法警押解下,依次进入海珠区法院第一法庭接受宣判。他们之中,有19名被告人系“90”后,年龄最小的4名被告人,今年才刚满16周岁。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3人均在本案中居主犯地位,应当按照该“酒托”团伙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其中,第一被告人杨某林以及第三被告人梁某雄犯诈骗罪,均获刑12年,第二被告人姜某章犯诈骗罪,获刑13年。

  听到判决结果后,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3人表情都较为淡定平静,只是微微摇了摇头,但当主审法官询问其是否要上诉时,3人均语气坚定地表示“上诉”,之后沉默不语。其余35名被告人中,有近半数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后,第一被告人杨某林与本报记者进行了短暂对话。至于当初为什么会想到靠“酒托”来赚钱,杨某林表示,酒吧是在今年4月份开始经营的,但一直处于亏本状态。到了5月份,姜某章提议找些“酒托女”来酒吧消费,以提高酒吧的营业额,当时杨某林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之后便由姜某章具体负责运作。

  杨某林说,自从酒托女进场后,营业额就非常可观,但是不断有客人和网友投诉消费太高并报警,今年8月底,杨某林等人就先后被带回派出所审查。

  同时,杨某林向记者坦言,酒吧里红酒的消费的确高于市价,比如“一瓶进货价26元的红酒,酒吧卖480元,而进货价93元的红酒,能卖到1980元”。至于姜某章为什么要将红酒定价如此昂贵,“是因为姜某章他们做的是酒托生意,不指望回头客,只要一次宰客宰到底,这样才能实现利润更大化”。

  对于“是否感到后悔”的提问,杨某林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苦笑了几声,叹了口气后用低沉的声音告诉记者“酒吧这行都是这样做的,我只不过刚好被抓了”,但杨某林同时表示,一审结果判得太重了,自己很不服,一定要上诉。

  案情回放

  法院审理查明,自今年4月起,被告人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及同案人李某超(另案处理)等人经商议,承租海珠区昌岗中路一地下室,开设拉图161红酒汇,逐步形成了以杨某林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内设13个“酒托”小组进行作案。诈骗成功后,该犯罪集团依据固定的提成方案进行分红。据悉,首要分子分得消费诈骗金额的26%,“托头”及其酒托小组分得74%,并在酒托小组内进行再分配。

  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13个“酒托”小组累计诈骗金额在人民币191万元以上。其中,各“酒托”小组诈骗时间大多集中在今年7月和8月,诈骗金额最多的“酒托”小组骗取人民币累计3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上万元。(来源:CFP)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聂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