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3日消息 韩国大法院13日对中国“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原判的23年监禁及2000万韩元罚款(约合1.75万美元)。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9月13日对此案做出二审判决,法庭部分采纳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违反量刑年限标准的主张。另外,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事发后主动缴纳保证金,努力补偿被害者家属,态度真诚,故将刑期由一审的30年减至23年。
韩方指控,去年12月12日,程大伟在韩国经济水域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时,刺伤韩国海警并导致1人不治身亡。在今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以“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做出判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