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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10时许,琼中源海林业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海元在到海南省林业厅信访时,从该厅办公楼五楼一窗户坠亡,本网报道此事后,引起巨大反响。记者16日晚从李海元家属处获悉,海南省林业厅及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已经就该事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和他们进行了协商,但对于林业部门提出的80余万元赔偿,其家属拒绝接受。
家属拒绝80余万元赔偿
据李海元的家属介绍,12月14日,其家属从湖南老家赶到海口后,海南省林业厅及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派员接待并为他们安排了食宿。由于李海元妻子悲伤过度,当天见到李海元遗体后便发生晕厥病状入院治疗,这两天情绪才逐渐稳定。
据其家属介绍,他们抵达海南后,黎母山林业公司的相关人员一直全天候“陪同”着他们,并就相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据称,林业部门给出的赔偿金额为80余万元,其中包括李海元在承包橡胶林地时缴纳的13万元保证金、以及林业部门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的5万元安葬费。但其家属认为不合理,予以拒绝。
但上述说法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
家属指林业部门歪曲事实
12月15日,海南省林业厅向媒体通报称,发生李海元坠楼事件后,该厅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力做好死者善后处理及其亲属安抚工作的同时,组织人员对黎母山林业公司与李海元承包橡胶合同纠纷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该厅称,2010年4月20日,李海元因自身原因主动向黎母山林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要求由黎母山林业公司独立经营或另找合作伙伴继续经营,但没有谈到赔偿问题。黎母山林业公司受理后,成立协调组多次与其本人协商,并聘请了法律顾问,于2010年6月1日向李海元发出律师函,协调不成要求其走法律程序,李海元一直不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问题。
“按照这一说法,是李海元自己提出解除承包合同的,这完全是歪曲事实。”李海元的家属说,2009年12月16日,合同履行刚刚两年多时间,李海元就收到了黎母山林业公司发来的《关于协商林地承包合同的通知》,称“合同签订程序不合法。”要求李海元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黎母山公司“面谈,协商林地承包合同事宜”。按照李海元写给海南省林业厅的有关书面材料所述,黎母山公司找他“面谈,协商林地承包合同事宜”的主要目的就是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
李海元家属称,从上述情况看,完全是黎母山林业公司违约在先,并侵占和破坏了李海元承包的橡胶林地。但林业厅对此问题却予以回避。
要求查看当时监控
此外,李海元的家属还对海南省林业厅向媒体所通报的李海元12月13日上午进入该厅之后发生的坠亡事件过程表示质疑,其家属称,来到海南之后不久他们就要求查看当天上午的监控视频,但有关方面对此要求一直持推拖态度。
李海元的家属称,17日正常上班后,他们还将就李海元之死和有关部门继续交涉。同时他们也希望警方尽快查清并公布李海元的死亡过程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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