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 12月17日,从海南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的规定,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提供优质服务,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截至目前,我省基本上完成了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
但目前仍有一些长期居住国(境)外人员和在押服刑人员等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离停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只有1 4天,警方提醒仍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您或您的家人和亲戚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换领二代证。请长期居住国(境)外人员的家属或亲戚与其联系,提供其本人二代证标准相片,为其代办二代证,或您本人方便可直接办理;请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属及时提供在押服刑人员二代证标准相片,代为办理二代证。如其他人员仍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换领二代证。避免给本人的工作、生活等诸方面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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