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20日通报,陈玉璟债券市场操纵案,并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我国首起债券市场操纵案。
根据通报,证监会于2011年12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对陈玉璟债券市场操纵案立案调查。经查,陈玉璟通过控制本人及其亲属的4个证券账户,操纵相关债券交易价格。
2011年7月19日14:59后,陈玉璟以91.90元交易某只债券2手,致使该债券收盘价为91.90元,跌幅5.27%。2011年7月21日14:59后,陈玉璟以104.97元至110元交易该债券11手,致使该债券收盘价为103.31元,涨幅8.75%。
此外,陈玉璟还用相似的手法于2011年7月19日、201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以及2011年9月2日操纵多只债券交易价格。
证监会认定,陈玉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证监会决定,依法对陈玉璟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首起债券市场操纵案,在本案中,陈玉璟利用自己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在收盘前1分钟操纵债券价格并以此来获利,造成债券价格大幅偏离其价值,严重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促进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证监会的重要职责。对于债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一直予以密切监控和坚决打击,希望债券市场参与者以本案警示自身,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和交易,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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