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泄密者”应被视为“深喉”
来源: 四川在线-天府 作者: 时间:2012-12-24 18:09
“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的新闻见诸微博,转帖跟帖者如潮。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义”结果,是对是错?(据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房叔”因被举报非法拥有22套住房而落马,这些房产信息的详尽来源,则出自于广东市房管部门,乃是由内部人员提供才泄露出来的。如果不是房管部门的“泄密者”,可能“房叔”还将继续潜伏下去,继续享受着腐败带来的好处,而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还将受到侵蚀,未来的损失可能更大。
如此可见,这件事存在一个悖论。没有泄密者的提供房产信息,“房叔”很难被挖出来,其能安全腐败这么多年,就已说明现行反腐制度存在漏洞,未能遏制住腐败苗头,以至其逐步坐大。而广州纪委处理泄密者的做法,则有压制内部人员举报腐败线索的嫌疑。自己反腐力度不够,反而打压他人协助反腐,难免要引发民众的强烈不满。
现在“房叔未处理,举报者被办”,让人感到诧异和悲愤,如果谁举报就办谁的话,还有谁再敢举报?岂不是在为腐败分子撑腰!支持处理泄密者的理由是“违反工作程序、侵犯公民隐私”,但这个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实却不堪一击。
恰恰是因为正常反腐程序不彰,无法扳倒腐败分子,才迫使公民走上泄密举报、网络反腐的道路。而执掌权力的官员乃是公职人员,则理应公开接受民众监督,不应该有所谓个人隐私,官员要想保护自己的隐私也很简单,那就是辞职不干即可。
何况,“房叔泄密者”乃是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非将信息泄露给犯罪分子,也没有造成负面危害,反而在帮助反腐工作。而且,官员的房产信息也不属于国家机密,本来就应该公诸于众,只是因为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才留下了制度漏洞。因此,泄密者应被视为体制内的“深喉”,需依法维护其公民监督权利和举报权利,并做为秘密举报人加以保护,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打压。
而“房叔”事件,以及近期各地曝出的官员腐败案件,均凸显反腐机制存在重大漏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够完善,政府部门无法掌握官员的详细财产状况,而只内部申报却不向民众公开,则亦使民众无法发挥监督权利。因此,长期来看,要想遏制腐败行为,不能依赖非常规反腐措施,还是要走制度化反腐,用法律约束官员权力,用信息公开来消除腐败空间。
“房叔”因被举报非法拥有22套住房而落马,这些房产信息的详尽来源,则出自于广东市房管部门,乃是由内部人员提供才泄露出来的。如果不是房管部门的“泄密者”,可能“房叔”还将继续潜伏下去,继续享受着腐败带来的好处,而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还将受到侵蚀,未来的损失可能更大。
如此可见,这件事存在一个悖论。没有泄密者的提供房产信息,“房叔”很难被挖出来,其能安全腐败这么多年,就已说明现行反腐制度存在漏洞,未能遏制住腐败苗头,以至其逐步坐大。而广州纪委处理泄密者的做法,则有压制内部人员举报腐败线索的嫌疑。自己反腐力度不够,反而打压他人协助反腐,难免要引发民众的强烈不满。
现在“房叔未处理,举报者被办”,让人感到诧异和悲愤,如果谁举报就办谁的话,还有谁再敢举报?岂不是在为腐败分子撑腰!支持处理泄密者的理由是“违反工作程序、侵犯公民隐私”,但这个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实却不堪一击。
恰恰是因为正常反腐程序不彰,无法扳倒腐败分子,才迫使公民走上泄密举报、网络反腐的道路。而执掌权力的官员乃是公职人员,则理应公开接受民众监督,不应该有所谓个人隐私,官员要想保护自己的隐私也很简单,那就是辞职不干即可。
何况,“房叔泄密者”乃是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非将信息泄露给犯罪分子,也没有造成负面危害,反而在帮助反腐工作。而且,官员的房产信息也不属于国家机密,本来就应该公诸于众,只是因为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才留下了制度漏洞。因此,泄密者应被视为体制内的“深喉”,需依法维护其公民监督权利和举报权利,并做为秘密举报人加以保护,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打压。
而“房叔”事件,以及近期各地曝出的官员腐败案件,均凸显反腐机制存在重大漏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够完善,政府部门无法掌握官员的详细财产状况,而只内部申报却不向民众公开,则亦使民众无法发挥监督权利。因此,长期来看,要想遏制腐败行为,不能依赖非常规反腐措施,还是要走制度化反腐,用法律约束官员权力,用信息公开来消除腐败空间。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