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者整理遗容火化 志愿者到场表哀思
摘除器官的手术结束后,医学专家恢复了林霖的遗容和遗貌。24日上午9时,林霖的遗体在海口殡仪馆火化。省红十字会和省人民医院分别敬献了花圈,火化和骨灰存放等相关费用也得到了减免。一些红十字会志愿者除了一直安抚捐献者的亲友,还特地赶到现场,和其亲友们一起表达哀思。
24日上午11时许举行新闻发布会,当林霖的父母走进会场大门时,现场所有医务人员和媒体记者不约而同地站起,向这位无偿捐献亲生儿子器官的两位普通老人表达钦佩之情。
据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郑进方介绍,肝、肾等器官摘除后可保存20小时左右,人体组织眼角膜可保存时间更长,可利用飞机等交通工具配送全国各地。林霖捐献的器官功能良好,其心脏也可用,但因条件要求高和保存时间有限等原因没有采用。记者在该院采访患者及在街头采访市民,他们都表示这次器官捐献充分展现了崇高无私的人性光辉,捐献者这种拯救他人的高尚情操为整个社会树立了榜样。
实现人体器官捐献 开拓人道救助新领域
2010年1月25日,卫生部发函委托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同年1月28日全国正式启动试点,至今年11月30日,共实现捐献520例,捐献大器官1391个。
海南省的器官捐献工作从2012年4月10日起开始筹备,9月省红十字会向总会提交了成立器官捐献试点省份的申请,12月19日至21日,举办了第一期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首批协调员随即上岗。
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健丽介绍说,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前期工作主要是宣传和动员,由于这在我省是新鲜事物,医务人员对相关程序等还需要学习、了解与探索,群众也需要认知和理解,所以尽管尝试了几例但均未成功,此次顺利实现了我省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标志着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将激励更多人加入捐献行列。
2010年省人民医院经省卫生厅批准,成为心脏死亡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试点医院。2011年4月,该院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筹建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站,此次捐献的器官移植成功,标志着省人民医院心脏死亡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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