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就不能从公益机构走款吗?
还在他的捐赠早期,一次某慈善分会求助于他,说需要20万帮助贫困学生上大学。一年3000多元的学费,这笔钱大约可以资助60多人。甘金华解囊了,事后却没有回音。他找分会询问,对方只答捐助了60人,却无账目明细,既没有证据说20万元都到了学生手上,也没有证据说20万元没到学生手上,甘金华如鲠在喉。
同样以助学的名义,他捐了12万给一个贫困乡镇。后来听朋友说,只有3万元花到了孩子身上,剩下的9万元,变成了停在镇政府的一台桑塔纳轿车。
甘金华说,这种事情不算多,但有了一件就足够伤心,还是自己亲历亲为最放心,虽然这样做慈善,成本高、人也累,但钱花在哪里心里有数。
慈善体制应如金鱼缸般透明
甘金华自言没多少理论水平,但对民政部救灾司前任司长王振耀的观点非常认同。王振耀曾说,慈善一定要是平民慈善,大家都来做,而前提是,慈善行为要像金鱼缸一样透明。
甘金华作为名人,曝光率相当高,因素之一便是“一个人不可承受之重”。近10年来,他的企业运作平稳,每年的捐赠款项预算在200万元左右。随着名声日起,甘金华最近两三年的捐助都接近600万元,不仅捐钱,还有人找上门来求职、办事……。
“我再有能耐,一个人也应付不来啊,慈善应当很多人来做。美国人均月慈善捐款99美元,而我们,人均年捐款还不到1美元,我曝光多一点,或许可以带动更多的人,比如吴天祥,他带动了我们,力量就更大一些。”
甘金华六年之内两次呼吁慈善立法,他希望能有一个如金鱼缸一样透明的慈善体制,来给像他这样的慈善人减负,也给更多愿意做慈善的百姓以信心。
一部“研究”了9年的法律
与甘金华的个体经历相呼应,是近两年国内慈善屡成热点。“郭美美”之后,2010年,中国扶贫基金会募款只有上年的80%,中国红十字会则只有上年的三分之一,深圳、佛山等地红十字会收到的社会捐款几乎为零。
政协委员杨澜在今年两会上说,实际上,民间慈善踊跃度很高,捐赠总额已两度超2000亿元,非盈利社会组织已超过45万家,专业从业人员达600多万人,志愿服务人数数以亿计,但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规范。
“慈善立法”似乎迫在眉睫。
但是,“慈善立法”却不是新鲜名词。
比甘金华更早,慈善立法于2004年便成为一个全国性词汇。2005年起,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呼吁慈善立法。当年,民政部正式启动了慈善立法工作。2007年,有官员称,《慈善法》已被列入了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规划。
自2006年—2010年,慈善立法连续五年被列为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之一。2009年,“慈善事业法”被列为七件预备项目之一,当年9月,官员称《慈善法》起草完毕,进入到立法程序。
2010年,“慈善事业法”再被列为预备项目,2012年,全国人大赴各地调研,为新法出台做准备。
慈善立法究竟有什么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曾有官员解释,至少应当有三方面突破:1,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2,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和权利保障,3,在慈善领域引入竞争和效益机制——它解决的是慈善环境的本质问题,几乎接近国外完善的慈善运作机制。
慈善立法为何这么难?
今年四月,全国人大专赴武汉调研慈善立法一事,武汉市慈善总会常务秘书长黄沙利是当时的与会者之一。做了多年的慈善工作,以她的理解,慈善立法,不是不为,是太难了。
首先是政企分开的问题。比如慈善会,从中央到地方,既是政府下辖的一个管理部门,又是慈善服务的一个中介组织,又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角色如何定位?假如机构剥离,全国慈善工作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数编制数以十万计,难度可想而知。
再则涉及到管理体制。目前主要的一些慈善性质部门,如慈善会,红十字会,残联、青基会等,都是中央到地方,分属不同系统,这些如何调并?
还有利益受损的问题,如税务,如果组织可自愿申报,也都能减税,对税务收入自然是减法。而账务公开的问题,怎么也跑不到政务公开前头吧?
不过,黄沙利说,慈善立法是大势所趋,只是快慢问题,每年全国两会都有相关建议。去年,民政部已经放开了民间慈善组织的注册。如今,深圳、上海、江苏、浙江等地都提前尝试了地方立法,全国性的慈善立法,应当不会远了。
去年12月,临近年末,甘金华(右)照例赶回老家新洲汪集吴河村,给家庭最困难的20个孩子送去2万元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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