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商遭到国家发改委处罚3.53亿元人民币。其中1.72亿元退还给国内9家彩电企业。不过,日前有报道指,国内一家彩电企业相关人士爆料称:“面板厂家的1.72亿元的退款,全部给了中国视像协会和中彩联,彩电企业没有得到一分钱。”对此,中彩联有关人士予以否认。
协会称未截留退款
据报道,爆料人说,在发改委对外宣布处罚决定之前,2012年12月20日,中国视像协会组织创维、海信、TCL、海尔、长虹、厦华等几家彩电企业开会。会议由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主持,会上白为民向企业通报了事件进展。她表示面板企业的退款,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然而会议结束后,协会又表示退款不会返还给企业。
据悉,此次退款的收款方是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股东正是九家家电企业,同时在垄断案中,中彩联也是九家企业的代理公司。
昨日,白为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澄清:“这不是我当时说的话。中彩联是国内家电企业共同控制的独立企业,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我们之间没有财务关系,这个钱怎么可能让行业协会留用?”
中彩联也指出,由于涉及外汇结汇等问题,国际液晶面板企业的最后一笔退款到2012年12月31日才正式入账。而每家企业当年的受损情况还需要具体核对,因此这笔钱怎么用现在还在沟通之中。“每个企业都有一两个代表参与到这项工作,他们都了解事情的进程,清楚知道款项已经到达中彩联账户”。
彩电企业三缄其口
为此,新快报记者向多家彩电企业求证此事。其中,康佳一位管理层人员告诉记者:“我目前不清楚这件事情,是我们采购部在负责,不过据我的了解,他们也不是很清楚。”随后,记者致电康佳采购部,其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创维一位高层也向记者表示,其没有收到关于此事的信息,“不是很清楚。”
相较于上述两家公司的“沉默”,厦华电子副总经理李永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问题,是各企业委托中彩联统一向国家发改委申诉的,“因此钱退到委托单位,就相当于退款已经完成”,“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作用是监督中彩联将钱公正合理地分给各彩电企业。”
对于如何接收退款,国家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表示,在违法企业和受害企业数量较少甚至单一的情况下,受害企业可以独自接收每一个违法企业的退款。在违法企业和受害企业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受害企业也可以委托一个机构先行接收退款,然后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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