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溢油而停产的蓬莱19-3油田离复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国家能源局网站日前发布公告称,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12月核准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蓬莱19-3油田(二期)及蓬莱25-6油田联合开发总体开发方案(修订稿)。
对此,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下称“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负责人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公告提及的蓬莱19-3二期,就是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的蓬莱19-3油田。
但该负责人指出,蓬莱19-3油田的复产尚需履行其他政府审批批准程序,并满足其他有关前提条件,获得蓬莱19-3油田复产的最终批复后,中海油将再向市场披露。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蓬莱19-3油田的复产应该还需要得到国家海洋局的相关审批,比如其新的环评报告也要通过核准后才能恢复生产。
除了这些政府审批条件,“我认为蓬莱19-3油田还欠缺其他的复产条件。”夏军说,根据《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该油田不仅要在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达到复产条件,还需要对其造成的损失完全弥补之后才能复产。但目前来看,康菲公司做出的补偿和赔偿并没有完全覆盖其所造成的损失。
溢油事故发生后,康菲公司向中国农业部支付了10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赔偿受到影响的渔民,同时还向中国国家海洋局支付10.90亿元用以解决给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的相关索赔问题。此外,康菲还向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各支付了1亿元和1.13亿元,作为环保基金。
除了获得赔偿的渔民,还有其他渔民和部分旅游从业者认为溢油事故对其造成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据夏军介绍,河北曹妃甸的20户旅游从业者指出,其由于溢油事故遭受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但至今没有获得相关赔偿。2012年年底,上述旅游从业者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要求发改委责令康菲公司全面停止在华海上石油作业。
渤海湾蓬莱19-3油田曾于2011年6月发生了两起溢油事故,当年9月被国家海洋局勒令停产,至今仍未恢复生产。该油田由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担任作业者并拥有该油田49%的权益,中海油拥有其51%的权益。
2011年的两起溢油事故责任被认定由作业者——康菲中国完全承担。据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按照中海油和康菲中国最初签订的合同,该油田的作业者身份将在2013年移交至中海油,不过两家公司的权益比例还将维持现状。
蓬莱19-3油田是中国目前发现的最大的海上油田,一期项目于2002年底投产,二期项目于2007年上半年投产,其2010年的日均原油净产量为56000桶。康菲中国原本预计该项目将于2011年达到产量高峰,日产原油预计达60000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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