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海南省卫生厅了解到,海南省在去年已经实现22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实行病种限价结算,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超70%。,二级医院住院实际报销比达85%以上。今年,海南新农合大病报销22种重大疾病将提高至23种,新增病种为先天性耳蜗抢救性植入。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不低于340元。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保障水平,海南省2012年出台了《海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将重大疾病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9种骤增至22种,包括:0-14岁儿童简单先心病、0-14岁复杂先心病、14岁以上儿童先心病、0-14岁儿童急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重型精神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同时,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15种扩大至25种。
同时从2012年8月起,我省在三亚、儋州、五指山、澄迈、保亭5个市县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以上22种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优先纳入救助试点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患重特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的家庭贫困的人员。这些重大疾病和特殊病种在进行新农合支付报销之后,符合救助条件的还可获得海南民政部门救助,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实际报销比将达到90%以上。海南全省统一将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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