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大家都盼望早点拿到工资好过年,你的工资发了没有?
昨天,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接到市民小红的求助:“我对工资结算不满意,老板却要我举标语道歉,说只有这样她才补发余下的工资。这不是拿着钱要买我的自尊么?”电话里,小红忿忿不平。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陪着小红,到她所指单位了解情况。
一月工资353元
小红今年18岁,巴南人。她说,去年底,江北区洋河一家酷味火锅店招聘服务员,月工资1500元。她应聘成功,去年12月3日开始上班。
火锅店今年1月12日正式开业。小红说,这之前,她一直跟同事们在单位的统一安排下接受军训等岗前培训,“正式上班才一个星期,就出事了。”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酷味火锅店面积大约200平方米,几十张桌子分为ABC三个区域。“1月21日,经理通知我,要从A区换到B区去服务。”小红觉得奇怪,自己在A区干得好好的,为啥要调去B区?“我跟A区领班关系已经搞得很好,跟B区领班基本没交流,所以坚持不肯调到B区。”
“当时我情绪有点激动,说话声音大了点,经理就说,我被开除了。”小红说,结算工资时,火锅店只发给她353元,这让她无法接受:“1月份我上了20天班,按照事先说好的每月1500元工资,应该给我1000元。”
想拿钱先道歉
回家后,小红将工资的事跟男友说了,男友也觉得气不过。
1月22日下午一点左右,两人在一块纸板写上“打工血汗钱老板不给”的字样,来到酷味火锅店门口示威。几分钟后,小红及男友跟火锅店老板、经理爆发了激烈口角。最后,四个人闹到了观音桥派出所。对于经济纠纷,派出所建议双方协商。
小红称,除了一月份工资,单位还欠她300元服装押金,“这一闹,老板说,不仅一月份只发353元,想拿服装押金,必须再做一件事。”小红说,老板要求她写个标语,一是说明工资是自己算错,本来就只该领353元;二是为先前写的标语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小红表示,老板要求她举着标语在店门口站两分钟。“老板说,只要我道歉,还可以补发1月21日半天工资,24元钱。”对此,小红很郁闷,明明是我对工资不满意,为啥要举标语给老板道歉?
老板说本可一分不发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找到了酷味火锅店的老板杨女士。
杨女士称,1月21日收到调区通知的,不只小红一个人,而是3个人,“调区是为了让员工熟悉店里每个区域工作环境,小红不同意调动,造成很不好的影响,马上就有其他员工也表示不愿调区,以后还怎么管理?所以只有将她开除。”
小红一月份只有353元工资,杨女士解释:“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如果被开除,当月工资是不发的。这个在岗前培训期间已经跟大家都说得很清楚。经理是考虑到孩子可怜,正式开业后也忙了一个星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才把这个星期的钱算给了她,按照规定,本来是一分钱都不发的。”
对于小红和男友举标语的举动,杨女士称:“明明已经给了钱,就算不满意,我还能解释啊,怎么就叫我贪了她的血汗钱?当时又是用餐时间,影响太坏了。”
拿了钱她不开心
杨女士称,到派出所后,她半开玩笑地说了句“明天来拿服装押金,先写个标语,说是你们自己算错了工资,给我道个歉”。杨女士强调,她当时语气虽然埋怨,但脸上带着笑容,“谁都看得出来是开玩笑。”
那么,是不是道歉后就能多拿半天工资?对此,杨女士表示,这是看在娃儿还小,想尽量让她满意,不要再闹。“她道不道歉,这个钱都会给她。”
昨天,杨女士当着重庆晚报记者的面,将小红叫过来,当场结清了300元服装押金和24元半天工资。
随后,杨女士开好收据让小红签字。重庆晚报记者发现,收据上只写了300元。“这24元按规定是不该给的,入不了账,你要先签字,我私人给你这24元钱。”杨女士对小红说。
小红签字时,杨女士补充说:“我小孩一个月在街上给要钱的人都不止24元,我家小孩很有爱心的,在街上看见要钱的都会给。”
最后,拿到了钱的小红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我一点也不开心,为什么一月份只能拿353元?说实话,我心里并没有服气。”
律师说法
小红应得双倍工资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萌:小红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动,不服从管理,公司可以开除她。但小红的行为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没有损害公司声誉。这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但应支付她20天实际工作天数的报酬,且应支付双倍,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此外,如果公司认为小红行为给公司声誉带来了损害,只要有理有据,可以要求小红道歉。但小红举牌的行为是为了讨要欠薪,不是恶意中伤,因此要求她道歉的理由不充分。同时,服装押金跟道歉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分开处理,不能够把道歉作为退还服装押金的前置条件。
根据小红情况,建议她找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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