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搞定11个关键人就行的股票发审制度应结束;在那天到来之前,要打开黑箱,透明度越大越好。
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近四个月没有一单首次公开发行(IPO )了。多位证监会官员说,正在对拟IPO企业作财务清查之后,IPO开闸的时间窗口仍未确定。
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批文,是通道中等待上市的800家企业现阶段的最大目标。
貌似严苛的发审制度吓退了一些公司,但仍有“带病过关者”。对此,业界质疑不断。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发审委)有没有能力在有限的时间、人力、物力条件下,公正客观地评价企业,正确地发出“生死令牌”?《证券法》规定发审委为独立机构,是否真的制衡了证监会的发审权力?
“因为中国的诚信和认知现状,投资者教育远未达到必要水准,企业造假的欲望又无法克制,所以需要相对独立的发审委来筛一道。”这是证券市场仍维持实质性审批最堂皇的理由。
然而,现行发审体系之下,存在着一条巨大的IPO利益链和众多寻租者。发审委与证监会的审批权力环环相扣,共同为上市企业背书,也不得不担责。这是发审制度的巨大代价。
发审制度的潜规则,在外界看来似乎难以言传,在行业内是可循的秘密。一位证监会发行部门官员比喻:“让一只饿了三天三夜的猫去看鱼,它能忍住不吃?不吃它还是猫?”
发审委是中国证券发行审核的重要制度。1999年、2003年证监会先后颁布《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规范发审委工作。2006年修改的《证券法》第22条,首次明确规定发审委的法律地位,使之成为证券发行审核的基本制度。2006年5月,证监会颁布《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细规定了发审委的会前工作规程、会上工作规程、会后工作规程和发审会的会议纪律。
对于业界质疑,监管层多次表态并调整、改进现有的发审制度,但总是停留在技术细节上的修修补补,按下葫芦起了瓢,仍未触及实质性问题。
出路清楚,减少审批,但实施太难。当下可行的改革,出于尊重现实的种种顾虑,可从基本的公开透明开始,尽量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
“证监会从不公布发审委的赞成票和否决票数量,我知道肯定阻力重重,但也完全可以做到。以前证监会只公布企业被否决的结果,没有公布企业被否决的具体原因,大约从2010年开始在发审会后一个月左右公布企业被否决的原因。”一位券商投行部高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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