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立性质的社会教育机构(场馆)223个,仅占全部教育机构的41%,公立社会教育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同时,社会教育资源不均衡,社区(村)作用发挥不充分,82.4%的社区(村)建有青少年活动场所,保持正常开放的只有56%;对社会教育资源的引导、整合不充分,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教育不容乐观。”2013年的湖南两会上,来自团湖南省委和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去年下半年,团湖南省委成立《湖南省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研究》课题组,在全省范围内对青少年社会教育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项目负责人谢灏表示,根据团省委党组安排,课题组分别在长沙市等5个市州各选一个区和县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召开由社会培训教育机构代表、教育工作者、社区负责人、基层团干、媒体人士、社会青年、等代表参与的座谈会,并与个别代表人士进行深度访谈,共计考察社会教育机构场所16个,组织座谈会10次,参与人数256人,深度访谈52人;按照随机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发放《青少年社会教育社会调查问卷》840份,以全面了解湖南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基本情况,探讨分析影响湖南青少年社会教育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和主要原因。
调查的结果显示,传统社会教育机构(场馆)和市场类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主要载体,而从各县(市、区)的《社会教育机构情况调查》统计结果来看,湖南省内有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537个。其中公立性质的社会教育机构(场馆)有223个,私立或者公立私营性质的有314个。
团省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项大型调查中,他们发现青少年参加社会教育的愿望十分强烈,希望“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参加社会教育活动的青少年比例高达79.9%,但是,省内公益性社会教育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群体的社会教育需求,且分布不均衡,长、株、潭等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社会教育资源较多,怀化、湘西等欠发达地区少,城区教育资源多,农村教育资源少。“有的地方公立教育机构甚至为零,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青少年从来没有参加过公益性社会教育机构活动。”这位负责人说,作为直接面向青少年的社区,可利用的社会教育资源少,师资、资金、场地多缺少保障,而已建立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真正能够保持正常开放的只有56%。
在去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团湖南省委的《湖南省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研究》引起热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议团省委在“两会”上通过提案、建议、议案的方式督促有关问题解决。谢勇还表示,将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调研。
结合“面对面”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团湖南省委和省青联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政府在保证基本的社会教育事业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教育场所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应当至少建有一所综合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要求,加大公益性社会教育场所建设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共青团、文化系统、教育部门等青少年社会教育部门的经费投入,确保这些部门有充足的资金能够完善现有的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青少年社会教育场所和设施,保障其长期向青少年群体免费开放,增强其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
同时,鉴于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律法规,缺乏专门负责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行政部门,以及教育系统、文化系统、司法系统、群团组织等都有各自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资源,且各阵地之间资源特色不同的情况,该提案建议制定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来为青少年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提供保障,成立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调机构,形成社会教育机构定期沟通、合作机制,为青少年提供全面、多元的服务。
据悉,此项提案得到了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的高度重视。周强日前就此作出批示,指出提案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深入分析了湖南省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对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事关湖南发展未来的高度,高度重视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并要求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认真研究采纳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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