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南国都市报记者 胡诚勇 通讯员 林宇 摄
4日下午,海口博爱派出所和美兰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清查博爱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时,出现惊人一幕,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女商家竟然试图点燃现场的烟花,所幸被现场民警及时制止。
据了解,近期警方经摸底排查,发现博爱南路存在近10家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点。这些销售点均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手续,大量烟花爆竹存放点存在防火措施不足、易燃可燃物多、火灾隐患严重等问题。另外,博爱路上服装、小商品、皮鞋等批发商店众多,人流量大,稍有不慎,若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4日下午,在执法小组突击行动时,众多非法销售商家发现不妙,纷纷关门谢客或逃离现场,执法人员最终现场取缔了2个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点。经现场核查,两烟花爆竹销售点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手续,属非法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非法销售的大量烟花礼炮、爆竹等。
然而,在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过程中,两名店主不但未能认识到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严重性,还一度出现暴力抗法的情况。其中一名男商家阻挠执法人员执法时,用墨汁泼到执法人员身上,而另一名女商家试图用打火机点燃烟花,幸好,现场民警眼疾手快,第一时间将其控制。
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两名商家分别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其中的女商家由于怀有身孕,不予执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来源正在调查中,警方表示,将公开统一销毁该批查处的烟花爆竹。
下一步,执法人员结合“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加大巡查监控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大力震慑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民警希望市民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消防温馨提醒
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需取得经营许可手续,注意烟花爆竹是否合格。严禁在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医院、博物馆、车站、商场、宾馆、加油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仓库、输变电站、繁华街道、剧院、公共场所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市民离家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要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防止被引燃后殃及房屋;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查看点燃后又熄灭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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