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8日消息(记者谢舒 实习生李敏钰)建议“海口设立电网建设协调常态机构、明确电网建设中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人大代表的建议使海口电网的建设常态化,保障了海口市民的用电。
电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障,在电网的建设中常常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2012年在海口市两会人大会议上,一份《关于尽快解决电网建设受阻问题的建议》提出:随着海口经济的发展,电网负荷逐年增加,供需矛盾凸显,局部出现供电“卡脖子”、电压质量低、供电可靠性弱。且海口电网建设受征地、青苗、拆迁补偿因素制约,进度完成不理想。詹晓晖代表建议市政府设立电网建设协调管理常态机构,制定颁布海口电网建设征地、青苗、拆迁补偿标准,规范电网建设行为,明确征地、青苗、拆迁管理部门及实施主体。
海口市人大将这份建议移交给市政府办理,建议得到了重视。为解决电网建设受阻问题,海口市政府将海口电网建设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范畴,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跟踪考核,实行常态管理。
去年9月,市专门成立了“市政府能源办”这一机构为电网建设协调常态机构,并于10月人员配备到齐。能源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能源办主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海口电网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建好电网基础设施为主。据了解,建于椰海大道的海口电动汽车充电站示范工程,能源办就协调供电局等部门保障了充电站的电缆、电力充足问题,目前该项目已竣工投产。经能源办协调,顺利竣工投产的项目还有海口司马坡地区110kV线改造工程、琼山龙桥110kV输变电工程。为保障龙桥至风情小镇10千伏新建线路工程顺利进行,能源办现正协调秀英等有关方面解决地形落差大的问题,让线缆顺利铺设。
电网的建设多涉及土地征用问题,为此,按照代表建议,海口明确了电网在建设中的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参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标准具体到了各个片区,根据各片区的实际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予以补偿。这使电网建设的赔偿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且明确了管理部门及实施主体,供电局也与各区政府签订了电网建设责任状,推进了电网建设速度。
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中,有关电力建设、供电问题的建议还有“防止旧城区改造国有电费资金流失”、“将电网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这些建议市人大均认真分析其中涉及的问题,依据类型转接给相关部门予以办理,部分建议被采纳并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建议提出者詹晓晖表示,办理结果基本达到预期的结果。在人大、政府的大力推进下,电网建设圆满完成了220kV大英山输变电工程、110kV大英山至晋江、玉州至海甸输电线路等10项长期受阻工程,全年电网建设投资完成58143万元,完成率121.48%,项目获得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大会战”年终综合考评一等奖。
他希望在电网建设补偿标准上,能结合电网建设的特点,如电网按城市规划提前建设、线路的走廊跨越、管沟占道等,出台相应的补偿标准,便于在实际操作中实施,加快电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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