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就此指出,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制度,从无到有。目前,这一制度虽然在基层实现了全覆盖,但还需要进一步巩固。
孙志刚指出,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是三年多来医改的重点和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巩固完善的重点任务。
孙志刚称,首先,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制度,从无到有,涉及到基本药物遴选、生产、定价、招标、配送、使用、报销各个环节,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的用药行为产生深远影响。目前,这一制度虽然在基层实现了全覆盖,但还需要进一步巩固。
其次,这次基层医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进行了配套的综合改革,在管理、人事、分配、补偿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新机制运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出现摇摆和反复。
孙志刚强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因此,“十二五”医改规划把这项改革确定为今后四年深化医改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
孙志刚表示,中国幅员辽阔,区域间差距较大,这次医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总体框架下,容许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三年多来,各地对基层医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成熟的做法需要在文件中加以明确和肯定。
孙志刚介绍,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多次重要批示精神,医改办对基层医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就招标采购、分配激励、补偿政策、村医队伍建设、行业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初稿后多次征求了地方意见,召开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医改办成员单位会议认真讨论修改,历时近一年时间完成了文件的起草工作。今年1月5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的总体考虑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对地方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吸纳,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文件的出台对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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