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淮安2月20日电(王琦)这两天,有一条名叫小小的松狮犬在微博火了起来。有全国各地的人表示要去寻找它,甚至有人说要辞职去找它。今天,记者从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微博悬赏具有悬赏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
小小的主人微博名叫家居曹老师,四川人。2月17日,他在微博上称,2月8日下午,饲养了7年的一只名叫小小的棕红色松狮犬在成都走失,如有送还者,赠位于二环的房子一套,价值56万,拆迁价过100万。这条被称为史上最霸气寻狗贴已经被转发了30万次,网上甚至形成了调侃式的搜狗贴:不玩微博了,找狗去。不上班了,找狗去。不做影视了,找狗去等等。
由于微博传播的广泛性,很快全国各地的人都知道了这一消息。江苏淮安的陈先生在微博上得知这一消息后,有意前往四川寻狗。陈先生说:“这就跟买彩票一样,说不定真就被我摊上这种好事了。一条狗100万,挺值的。要是最后没找到,就当去旅游。”
在转发帖子帮忙的同时,更多的人在问如果真找到了这条松狮犬,能拿到百万房产吗?悬赏微博能作数吗?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汪雯解释:“他是以公开的形式向不特定的大众发布消息,有悬赏合同的性质。如果不特定人完成了这个行为应该要履行他的合同。如果在这个松狮犬还没有找回来之前他就后悔了,可以以微薄的公开形式表明,因为悬赏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有人把狗找回来了,他应该支付别人找狗期间的相关费用和饲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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