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眉山6部门联合通告:宅基地下乌木也归国家所有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2-23 14:31

  市民观点

  保护乌木&与民争利

  对于《通告》,市民看法不一,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郭化表示,之前就考虑过争议,征求意见时,也有市民表示反对。“但赞成的远远超过反对者。”

  赞成者称此举有利于保护乌木,而反对者则更多地表示不解。“连自家宅基地下的乌木也要归国有?挖出来就归国家,不挖就继续留在地下,那傻子才会去挖。”

  “当年乌木不管钱的时候,随便哪个都能拿回家,现在乌木值钱了,就说地下的乌木是政府的。”市民彭海军有点想不通,“以前也有很多人挖了,要不要去追回来?”

  郭化也坦言,即便《通告》出台后,可能有些东西还是不是很完善,只有慢慢来细化,慢慢来完善。

  公文越权&行为正当

  成都商报记者发现,郭化所说的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和之前四川多地发生的乌木收归国有,官方援引的都是同一条款,即1987年起施行的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眉山一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划定“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有些时候可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发文本身也是不严肃的表现。该律师认为,宅基地,房前屋后的乌木均属于国家所有,这是对法律扩大解释,有越权行为,有与民争利之嫌。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竹认为,主要问题是在如何认定这个乌木,它主要涉及的是土地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乌木埋在地下,它是不动产的一部分,按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作为土地的组成部分,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归集体所有,不可能归个人所有。这个问题上,不存在一个归谁所有的争议。

[来源:四川新闻网 ] [作者:] [编辑:聂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