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3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东一名母亲以新台币5000元代价,带未成年女儿让嫖客性侵;台东地方法院以共同犯,将母亲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
台东地方法院判决书表示,这名母亲明知女儿未满15岁且轻度智能障碍,竟带女儿到饭店,交给某男子,收取5000元后离去。
当母亲离开后,男子不顾少女反抗、推拒,脱去少女衣裤,性侵得逞。
法官审理时,男子坦承和少女发生关系,但辩称并未违反少女意愿,且他也不知道少女有轻度智能障碍。
法官不采信男子说法,依强制性侵心智缺陷之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少女母亲为赚取5000元,带女儿到旅社被性侵,属共同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全案可上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