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小学在2月25-26日报名注册,27日就要正式上课了。日前,海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多个部门对海南春季收费等问题有具体规定,并强调各学校要对所收费用进行报备,同时要公示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家长们在给孩子报名注册时要留意学校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
每年学生开学上学期间,媒体经常接到投诉,学校以各种名义收费,其中尤以让家长缴补课费、买教辅书费用等最为突出。新的一学期开始了,家长也应特别留意学校在收费方面的问题。
据物价局22日印发的《2013年春季海南省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院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主要的学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三项收费是已免除的。同时,中小学学生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费也是取消了的,健康体检费则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海口、三亚市区作业本费按有关规定执行,这两个市的市区中小学校的午休管理费、校车费、校外活动费等服务性收费需报备案,不报备案的按乱收费处理。农村地区的家长还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只能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是被禁止的。
海南省教育厅1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该厅还强调,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班会、取暖、降温、饮水(含饮用热开水)、校园保安、单车保管和学生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禁止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生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等。中小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应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其中,关于学校购买教辅书收费等突出问题,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苏文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与省物价、财政等多个部门,着手制定相关方案,对海南中小学的选用教辅材料种类等进行规范统一,有望在今年9月施行。目前施行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教辅资料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县(洋浦)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学生、家长如果发现学校有乱收费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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