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
我国仍在用国外淘汰化学品
虽然环保部发布的这份规划并未就“癌症村”进行具体表述,但规划中也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化学品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发达国家已淘汰或限制的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在我国仍有规模化生产和使用,存在部分高环境风险的化学品生产能力向我国进行转移和集中的现象。
规划说,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释放与转移控制、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等方面缺乏规定,对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化学品的限制生产和使用等缺乏措施,针对性、系统性的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制度和政策明显缺失。
此外,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信息和风险底数不清。相对于化学品环境管理需求,我国目前存在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种类、数量、行业、地域分布信息不清,重大环境风险源种类、数量、规模和分布不清,多数化学物质环境危害性不清,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质的排放数量和污染情况不清,化学物质转移状况不清,受影响的生态物种和人群分布情况不清等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意识、水平、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
治理
58类化学品将重点防控
规划透露,我国现有生产使用记录的化学物质4万多种,其中3000余种已列入当前《危险化学品名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
规划根据环境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不同,确定3种类型58种(类)化学品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对象;“十二五”期间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等六大行业及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等新型煤化工产业为重点防控行业。
对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数量较多、化学品生产使用量较大、地理位置生态环境较为敏感的区域,“十二五”化工行业规划重点发展的区域,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和监管措施尚需进一步提高的区域,列为重点防控区域。
同时,重点防控具有较大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的生产、使用、储存和排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重点防控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施环境管理登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监测监管、完善应急体系等措施,提高防控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高危企业将推环污强制保险
本报讯昨天,环保部发布了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及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石化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企业投保将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上市等环节相联系。对应投保未及时投保的企业,暂停受理相关资金申请,并将未按规定投保信息,提供给银行,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反之,积极投保企业,也将在相关环节予以倾斜,并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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