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和经济参考报社23日联合举办“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高层研讨会暨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C Q M M )春季预测发布会”。综合多位学者在会上就财税体制改革发表的意见,2013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围很可能成为突破口,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有望全面启动,改革力度甚至可能超过1994年。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在会上表示,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2013年财政部将大规模推进营改增,这将成为本次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有望全面启动。此次财税体制改革将是一次“大税改”,比分税制改革涉及的范围更大,这一过程可能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
张平还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详细阐述了他对应该进行的“大税改”的理解。张平说,财税体制转型是要从基于工业化的财税体制转向基于城市化的财税体制。基于工业化的财税体制,主要税收来源于以增值税为主的工业部门,90%来自企业,而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发展”,因此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统一了征税规则和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规则。未来基于城市化的财税体制,应该建立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统一规则框架,将纳税义务与享受公共服务相连接。建立面向城市家庭和个人的征税体制,形成企业和个人两大税收基础,逐步建立起地方税制,增加财产税、消费税等地方税种,同时降低现有各类名义税率,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例,降低间接税比例。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支关系,让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加大财政透明度,积极向公共财政转型。
对于各界较为关注的遗产税、房产税等问题,张平认为,首先要建立个人征税体制,才能将房产税、遗产税纳入考量。这些对总体税收影响不大,但全面开征不动产税必将对房地产调控产生积极影响。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表示要加速推进营改增。他说,调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首先要考虑怎样减少政府收入的份额,这就需要在结构性减税方面更展开一些。现在各方对营改增的共识比较明显,推进也比较顺利,上海之后又有十几个省份跟进;如果年内还有更多省份跟进的话,年度减税额至少在2000亿元上下。到明后年,营改增就应该推至全国,年度减税额也会增至3000亿至4000亿元。
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在谈到财税体制改革时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应继续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税费改革,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以增强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及政策设计;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充分地惠及百姓。
在对此次财税体制改革寄予厚望的同时,张平也认为推进过程中将面临不小的困难,并提出要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首先,降低名义税率。如果仍保持17%的增值税率,再增加类似欧美各国购买商品时由消费者缴纳的附加税种,既没有给企业让出盈利空间,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将给个人征税体制的建立以及相关征税工作造成阻碍。其次,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持续对产业减税,扩大个人纳税义务。这方面应注意的是,在向个人征税过程中需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相匹配的机制,例如,纳税人应享受与之相应的医保、社保及公共服务。第三,财政收入和支出必须匹配,应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支出。
上述建议与当日发布会的主要观点相吻合。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龚敏表示,正在进行的税制体系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变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提高直接税比重,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居民消费。而提高直接税比重有多种路径,不同的路径可能导致居民税负水平的不同变化,从而影响居民消费。直接税比重上升不能以税负水平增加为代价,换言之,在税制结构调整的同时,必须逐步降低居民税负水平,方能调整政府部门与居民部门的收入分配关系,从而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
此外,贾康还谈到行政成本偏高的问题,他认为这不是财政部门加强管理就能够解决的,一定要有配套改革。他表示,从机构的合理化方面讲,能不能推进整个行政层级扁平化,例如现在的五个层级能不能推进到三层级架构。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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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税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改革实施背景:1980年代,中国实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沿海省份由点到线开始全面发展经济,地方和中央采用包税制。包税制的实质是"包盈不包亏",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藏富于企,加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通货膨胀,造成了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中央财政陷入严重危机的现象。期间共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每次都大约是二三十亿元人民币。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迅速下降,形成建国以来未曾出现过的"弱中央"状态。中央财力不够,国防建设、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均面临严重的经费匮乏状态。分税制改革自然而然地被提上议事日程。
遗留问题:1、城乡税负水平的不公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内外资税负水平的不公平。2、区域间的再分配不公平,社会保障功能弱化。3、部分财政支出责任不清。4、促进经济成长的税收机制问题,骗税,欠税等,造成国内一些企业负税太重。5、反周期财政政策的长期化。
分税制的影响:1、正面:对于中央财政而言,分税制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通过此次税制改革,中央财政得到了充足的财政收入。分税制改革通过后的十年内,财政收入从5千多亿元迅速窜升为近2万亿元。中央财政贫弱的局面得到改观,各项国家基本建设有了资金保障,实现了军队不经商等。2、负面:促使地方政府开始土地财政之路,造成本世纪初中国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政府暴力拆迁事件屡屡发生,普通民众负担沉重,社会矛盾激化。贫富两极分化加剧,M型社会加速产生,中产阶级群体萎缩,蜗居蚁族相继出现,年轻一代失去了发展的机会和动力。
【争议政策】朱镕基:攻击分税制,根本就是无知
"攻击分税制,根本就是无知!无知还透顶!"朱镕基说:"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就是房地产的钱,都收给地方政府,而且不纳入预算,这不得了。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这个绝对不是分税制的错误。地方没少收钱。"朱镕基说:"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的工作做得不好,要靠地方‘跑部钱进’,求爷爷告奶奶才能拿到,分税制有缺点,但我负的责任不是主要的,因为我当时就说,分税制改革没有完,要继续进行。"
【难题待解】"分税制"饱受诟病 国税地税"二合一"难题待解
分税制下国税与地税的征管之争由来已久,学界、人大代表等直指其机构设置不科学,腐败频发,并极力倡导两套征收机构合并。但多年来,这一直是个未解命题。此次"大财政"传言备受关注概缘于此,但至今国税总局等相关负责人并未确认以上说法。
对于国地税"二合一"难题,曾多次建言国地税合并的黄少良委员曾给出解决方案: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机制;国税、地税应是合并后"税务局"内部业务的分工;一块牌子,一套机构,一种管理体制,执行一个政策法令;建立、健全税务有效监督机制;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增设专门机构,加强对偷漏税和税企、官企勾结违法违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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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说的土地财政它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就是说地方政府要追求GDP、要追求地方的财政收入。可是当初最早的时候,地方上财政可没这么困难,如果要是在分税制之前,由于80年代前期,有一项改革叫减税让利,就是把相当一部分财权、财力下放到地方和国有企业。这个地方当时的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例是多少呢?不低于80%,所以改革30年地方财政最好过的日子是分税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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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一定要完善。"王南健说:"100元的GDP,中央就拿走了55元。"王南健解释,这样的量化,最直接的反映了当前分税制的问题。中央拿得多,但实际上用得不好,而地方拿得少,实际上承担的财政支出却非常高,"上头点菜,地方埋单,地方政府苦不堪言"。
【合并契机】"大财政"体系胎动 营改增推广提供国地税合并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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