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66件7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5.94万元。其中,查处5万元以上大案及县处级干部以上要案43件48人,大要案占立案总人数的65.8%。
查处大要案43件县处级干部48人
报告指出,2012年,海口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办案重点,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66件7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5.94万元。查处5万元以上大案及县处级干部以上要案43件48人,大要案占立案总人数的65.8%。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破坏海口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海口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陈某在办理某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多次索要好处费达110多万元,该公司不堪重负,准备撤离海口。市检察院及时对陈某立案侦查后,该公司表示有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将安心在海口经营并增加项目投入。
同时,海口检察机关还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利用海口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35场次,3630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积极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与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措施8项,维护食品安全。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20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海口检察机关密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2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820人,同比上升12.8%;起诉3370人,同比上升11.9%。其中批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毒品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嫌疑人1977人、起诉2186人,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
同时,海口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等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3人;对6件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增进社会和谐。
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11件16人
报告指出,加强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2012年,海口检察机关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11件16人。美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作用,支持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起诉讼,要求当地农户停止在保护区内从事养殖活动。经调解,李某等十几家养殖专业户自愿迁出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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