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今年19岁,今年1月2号晚上,他喝完酒回到出租屋,睡不着,想出去上网,没钱,又不好意思找工友借,于是想到了楼上。他拿着自己出租屋的钥匙试着去开楼上邻居的房门,试了一下,还真打开了。
小周悄悄进屋,先把房间的灯泡卸下来,然后摸黑在屋里翻找值钱的东西,就在这时,独自在房中睡觉的女孩,因为电热毯没关,被热醒了。
发现小周后,她吓得哭了起来。小周虽然已经找到了15元钱,但听见女孩的哭声后,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就软了。他请她原谅自己,还跟她聊自己的家庭、女朋友,甚至谈起了人生和理想。
在聊天中他得知女孩叫小梅,于是把小梅当成自己的朋友,不仅要了一张她的大头贴,还主动把自己的QQ号留给了她,说以后交个朋友,经常联系。
不知不觉2个多小时过去了,小周的瞌睡来了才准备离开。临走时,他还不忘帮小梅把灯泡装上,并提醒小梅早点睡,把今晚的事情忘掉。
小周以为这样做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并相互成为朋友,于是第二天像没事发生似的,照常去上班。结果当天下午民警就找到了他。
原来小梅报了警,民警通过小周留下的QQ号找到了他。3月6日,梁平警方将此案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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