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海南省海口市房屋档案馆了解到,近日市房屋档案馆开具无房证明的人比平时增多。记者从海口地税局征收管理处了解到,目前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查询到的按交易额的2%征收,不是坊间传言的两种方式可选其一。此外,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国五条”细则何时落地海南牵动了各方的心。对于坊间传言海口原来按本次房屋交易额的2%征收,这一项选择就有可能渐渐被取代。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说法有误。据了解,海南目前仍执行既有政策,没有收到新的相关规定。目前海南省按规定,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而查询办法,比如已买房交过契税的,或在住建部门备案,通过这些信息能查询和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肯定按差价20%交。而对于不能查询和核实房屋原值的,提供不了发票的,按交易额的2%征收。两种方式比较,后者二手房过户要交的税总计达到总额约10.6%左右,比前种方式肯定要低。但国家对纳税义务有严格规定,这两种方式不是市民可随便选择一种。
记者了解到,其实目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者现行政策有优惠。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认为,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说明国家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
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符合现行政策有优惠,如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的,相信国五条落地后此政策仍将执行。而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也还将执行。所以大家没必要去搭政策“末班车”,赶“过户潮”,国家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基本政策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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