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本“3・11大地震”两周年之际,近2000名灾区民众在各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央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各种损失约53.6亿日元(约合4亿元人民币)。
据报道,3月11日,约800名灾民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损害健康和地域环境为由,向福岛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其他律师团还将在千叶、东京提起诉讼,原告民众将达到约1700人。
原告律师团透露,此次要求赔偿的避难费用、停业损害和精神损失约53.6亿日元。此外,原告民众还要求恢复地域环境。原告民众认为,中央政府应该承担事故责任,并建立回应灾民要求的相关制度。
原告主要是事故发生时,居住在福岛、宫城、山形、栃木、茨城等县的受灾民众。在新潟、爱知、冲绳等地避难的民众也在其中。
3月11日中午,约200人的原告团在福岛地方法院前游行,并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辩护团律师马奈木严太郎说:“此次的核电站事故应作为公害处理。我们希望建立受灾民众救济制度等,希望尽快恢复到灾害发生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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