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 实习生蒙职宇 摄
12日上午,记者由海口公安秀英分局获悉,2013年2月27日秀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某招待所成功抓获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破获入室盗窃案件案件共13起,被盗钱财总价值约5万元。
据了解,2012年春节前后,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秀英分局民警通过对案件材料重新汇总分析,发现辖区内水头村、滨涯湖新村等,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存在相似特点:一是案发时间集中在19时至22时;二是进入方式为使用棍棒撬开或液压钳剪开防盗网小缺口后进入;三是选择对象为出租屋或名宅集中的城中村。
通过大量走访摸排及群众提供线索,民警发现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设网布控及跟踪,刑警大队侦查员于2013年2月27日1时许在海口美兰区白坡里某招待所将涉案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其自2012年至今在海口市秀英区水头村、滨涯湖村等地13起入室盗窃犯罪事实。至此,秀英公安分局通过积极研判,成功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件。
受害市民王先生说,大概春节前,他家一个晚上被盗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照相机、一双皮鞋和2000千元现金。“犯人作案手法是用液压钳剪破防盗网后进行盗窃。”
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他2009年10月份曾在湖南省因盗窃被抓判刑过,于2011年1月15日才被释放。“我在监狱的时候因为经常被打,就长生厌世心里,刑期满我被放出来后,开始吸上K粉和每天要抽几包烟。”犯罪嫌疑人李某说,为了能筹到钱吸K粉和买烟抽,就想到盗窃,如今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刑后悔不已。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3岁,黎族,海南昌江人)无业游民,小学未毕业。2009年10月份29日因盗窃被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秀英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防盗提示:(一)经常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发现老化、破损的门窗,要及时更换、修理,有条件可以安装防盗门、窗,提高防撬能力。(二)家中不宜存放大量现金及特别贵重物品,更不要将身份证、户口本与存折、银行卡放在一起。(三)窗户打开通风时,注意不要将财物放于窗边等显眼处。(四)晚上入睡前要将房门反锁,外出或者夜间休息时要将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且易被盗的财物妥当存放。(五)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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