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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了金牛岭公园大门告示谢绝携带任何犬类入园一事,这一告示引来市民的争议。对于能否携犬入园,金牛岭公园和海南省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分别表达了他们的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本报记者 谈星余
我行我素只能劝导
金牛岭公园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园门口虽然挂着禁携犬入园的告示,但不少人没在意。“该告示牌引发很多市民的争议,但公园作为公共场所,带狗进入可能威胁人的安全,同时也会破坏园内卫生。”该负责人称,有些带狗进入公园的市民没有主动清理小狗排泄物的习惯。“遇到携犬入园的情况,我们也不能强行制止,工作人员只能进行劝导。”该负责人说。
协会
对于公园是否可以携犬进入这一问题,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吴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公园是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相伴的好地方,应对犬类无条件开放。”吴菁称,如果公园担心遛狗会带来卫生及安全问题,建议公园设置“遛狗区”,这样不仅可以让不喜欢狗的人避开,同时也减少了遛狗对公园环境的影响。另外应注意文明遛狗,可事先备好纸巾和塑料袋,狗排泄后,主人将粪便拾起来扔进垃圾箱,而不是任狗随处大小便后一走了之。
该负责人认为,对于公园遛狗的问题,人们应该考虑如何在保证公共环境和安全的前提下与动物和谐相处,而不是一味地禁止。“对于养犬的不文明行为,根据《海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其中,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犬人应加强对所饲养犬只的看护,不得使其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使其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使其破坏公共卫生环境。 第二十八条规定,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给犬只挂犬牌,必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必须给犬只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 米;携犬人应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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