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片区去年出动执法人员18527人次
●查处各类涉烟案件993宗
●案值5万元以上大要案45宗
●其中,“1·8”卷烟制假售假网络案,生产假烟7596条,涉案总金额近140万元,此案刑拘5人
●“10·13”互联网销售假烟大案,团伙成员分布全国10多个省、市,案值1090万元,已被公安部、国家烟草局列为部级督办大案,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3名,刑拘6人
海口网3月18日消息(何成 陈春业 陈小毛)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烟草专卖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市烟草专卖局不断加强我市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我市卷烟市场,始终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据统计2012年,海口片区共查获“三烟”1085万支,其中假冒卷烟294万支,走私烟16万支,非法渠道运输卷烟774万支。查获非法烟叶、烟丝0.6吨。查处各类涉烟案件993宗,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45宗,查获达到国家烟草局标准的网络案件1宗。去年,共移交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涉烟案犯29人、逮捕5人、判刑11人。
其中,“1·8”卷烟制假售假网络案件是一起涉案金额较大、涉及范围广泛、具有手工制假窝点、仓储窝点、分销下线三个环节的制售假烟案件。在该起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现场查获非法卷烟1044.9条,查获半成品卷烟及制假简易工具、帐册、账本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刑拘5人,取保1人,调查分销下线3家,涉案总金额达1398691元。海口市烟草局创新办案方式,首次将司法鉴定技术引入该案。海口市烟草局请求市公安局委托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对该案生产、销售假烟的数量及其销售额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认定:2011年7月中旬起至2012年1月5日期间,该团伙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卷烟7596.6条,销售额为1238168元。
另一起重大涉烟案是“10·13”互联网销售假烟大案,团伙成员分布全国10多个省、市,案值1090万元,已被公安部、国家烟草局列为部级督办大案,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3名,刑拘6人。
该案沉重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卷烟违法犯罪,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国家对其生产销售实行严格的法制化管理,实行国家专卖专营制度。多年来,市烟草专卖局始终如一地树立“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在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打击“三烟”义不容辞责任的同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建设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积极寻求布局合理、管理先进、突出服务、运作科学的网络运行模式,初步实现了卷烟经营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转变的跨越。为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制度,比如,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杜绝零售环节出现的卷烟批转和互相串货行为,坚决杜绝体外循环、超量批发、卖大户等行为,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卷烟明码标价管理,全面促进了卷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2012年度,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实现税利5.39亿元,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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