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开发商小区验收“合格”
记者在府兴公寓A、B、C、D栋等楼房调查走访得知,有少数家庭搬入了新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经历,就是楼上装修,家里天花板就会有不同程度裂缝渗水,发现有一些施工队正在对漏水的天花板进行修补。
在府兴公寓大门一侧的围墙上,记者看到一块2010年7月张贴的《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子》,外表蒙了一层水泥斑点,但还能清楚看到上面内容,有建设工程规划总平方面图和建筑立面效果图,建设项目概况表上显示:建设单位为海口兴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5003.71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2906.21平方米,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19.33%,绿地率为35.12%,报建项目中批准A、B、D栋为住宅楼,每栋建26层,C栋住宅楼建13层,E、F均为商业楼,分别批建3层和一层。
据了解,该公寓由南通建工集团于2010年中标,同年11月1日开工承建项目土建、水电安装,至2012年5月竣工。新装修入住的房屋出现如此多房屋开裂、漏水、楼板开裂以及室内钢筋裸露的情况,是否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当天上午,记者在开发商海口兴邦投资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显示:海口质监站于2012年6月20日出具的府兴公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意见:“经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工程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同时,开发商还向记者出示了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
验收只是程序和形式,哪能逐个抽查
既然已通过工程质量验收,为何还会出现如此多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否进行抽检,通过什么形式的验收给予认定合格呢?
就此,3月15日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管副站长吴坤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2012年6月20日,府兴公寓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府兴公寓的施工质量合符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我们作为官方质监部门,只是对他们自检抽查进行程序和形式的验收。”吴坤顺,海口这么多楼盘他们哪能逐个进行抽查呢?只要开发商以及承建方自检时组织的单位、资料齐备没有问题符合标准就行。
对当时验收时,质监站到底抽检了府兴公寓多少户,吴坤顺称不清楚“在验收时对抽检多少户并没有明确要求,国家只对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10%的抽检率,现在海口市规定对保障性住房实行的是按户验收。”吴坤顺说,府兴公寓是按照商品房报建并验收的。
对于府兴公寓出现房屋开裂的情况,吴坤顺称:“这种情况好比人感冒了,就不能说人不行,但必须承认存在缺陷。”从2013年1月起,建设方交房给住户进行装修时,陆续发现有楼顶开裂、渗水等现象,经过发布公告,并结合物业公司与住房联动检查发现,共有31户出现不同情况的开裂,其中7户不同程度的存在结构性开裂,也就是主体结构(楼板)开裂,8户水泥砂浆批档层空骨开裂,16户楼层暗埋给水管道批档层开裂。开裂、渗漏是工程建设中质量通病,出现问题因素很多,从目前国内国际技术来看,质量开裂都是从半年到三年间,陆续反应出来,所以说在竣工验收时不一定能及时发现问题。
吴坤顺还表示,针对涉及问题,施工单位已制订了详细的维修办法,报给设计院和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付诸实施,同时也报质监站备案。目前也有27户得到处理,还有3户正在处理,通过施工方维修从技术上讲,不单单填补了裂缝,反而增加了主体结构寿命。
对于在府兴公寓竣工验收检查中,是否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等行为,吴坤顺并未正面回应。
“小区内E、F两栋被称为对外以商品房价格销售的楼盘,没有人反映有房屋开裂的情况。”该小区的业主称,他们怀疑当时建房是因为A、B、C、D是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安置户的,而商品房价格会高出两三倍,是否因价格问题而导致质量不同呢?
就业主的上述说法,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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