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0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伦炜喆 薛逢侠)利用手中职权为包工头“行方便”谋利益,暗地里非法收受包工头送上的“感谢费”,上任刚一年就疯狂敛财近百万元。3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国营蓝洋农场原场长陈晓忠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陈晓忠在担任海南省国营蓝洋农场场长期间,在修建职工住房、国营地产开发、乡村道路建设等工程项目中,利用职权便利,为多名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或尽快拨付工程款,或协助项目审批、土地过户等事项,并先后12次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款共计99万元。2012年6月29日,陈晓忠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后在其家属的协助下主动退回赃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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