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3日消息(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肖秀燕)市民栾某将轿车停放在亚洲豪苑南区地下停车场,遇强降雨天气被雨水浸损,维修费用花了399586元。龙华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海南亚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豪物业)对栾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经龙华区法院审理查明,栾某居住在亚洲豪苑,一直向亚豪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费,栾某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了一辆小车。
2011年10月5日,海口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而亚洲豪苑小区物业没有采取积极防护措施,导致小区整个停车场被淹,栾某的车也被泡坏。2011年11月8日,栾某的小车从地下停车场拖出维修,共花费了399586元。
龙华区法院认为,由于亚豪物业未能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其管理的小区财产安全,导致亚洲豪苑南区停车场被淹,栾某停放在停车场的小车受损,亚豪物业应对其未尽管理义务,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栾某279710元。栾某在明知持续暴雨天气,车辆停放在地势较低处,有可能会被淹没的情况下,未充分意识此问题而将车辆进行转移,对车辆被浸损亦应承担次要责任,应自行承担30%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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