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贵州省监察厅就近期该省连续发生的3起国有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省管干部进行问责,10名责任人被问责。
据了解,自2012年11月24日以来,贵州省六盘水市辖区内国有煤矿企业相继发生三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61人死亡、5人受伤。
其中2012年11月24日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5人受伤。2013年1月18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金一采区211运输石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遇难。2013年3月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5人死亡。
通过事故调查认定,这三起事故都是责任事故。贵州省监察厅给予六盘水市分管领导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盘江集团、水矿集团共7名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另有2名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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