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一名12岁女孩因偷窃两个发卡和三颗糖,被超市员工抓住并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示众。女孩家人将超市告上法庭后,3月26日法院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中新网 3月27日)
年仅12岁的小女孩偷窃超市里两个发卡和三颗糖,超市员工竟然采取捆绑挂牌等暴力手段,对小女孩执行侮辱人格的“私刑”。虽然这样可以泄愤和教育小女孩,但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极可能会影响其一生。更何况,超市和员工没有执法资格,无权这样处置他人身体和剥夺他人权利。
超市“私刑”的代价不低,不但要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还必须书面道歉。小女孩的权利得到维护,超市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此事不应该不了了之,因为小女孩偷窃的过错也造成了超市的损失,也应该得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惩罚;同时保护超市和小女孩,法律才能体现公平公正。
小女孩是未成年人,两个发卡和三颗糖也不值钱,与超市相比又处于弱势地位,极易引起公众的同情。但无论是何原因,偷一分钱也是不对,因为个人需求不能要求超市代替社会或者监护人去满足。更何况,盗窃不会改变个人生活现状,公众不能要求超市放弃追究小女孩的责任。
换言之,过度保护小女孩和捆绑小女孩示众一样,都是将法律问题置换为道德问题,然后根据立场采取相应行为。针对未成年人小额偷窃行为,除了挂牌示众和依法严惩外,还应有其他办法解决两难问题:比如通知警方告知家人,比如对小偷进行心理干预,比如要求进行社工服务等。
美国阿特拉城沃尔玛超市曾遭遇小偷光顾,法官判决小偷利用两个周六到超市前示众。第一次示众后沃尔玛超市律师决定放弃,一是为了小偷的人身安全,二是为了超市的经济利益。也许,只有通过法律博弈平台,才能让超市和小偷都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也都最大程度保护权利。
3月24日中午,一名疑似“小三”的女子在甘肃兰州一小区门口被几名妇女当街扒衣、泼粪。事件视频经网友上传微博后,引发了广泛争论。3月26日,记者来到事发地点并找到事件目击者。据目击者称,当时参与打人的共有5名女子,南方口音。被打的女子是该小区的住户,让人心痛的是,事发时该女子约4岁的女儿一直在旁边哭喊求救,却无人理会。事件持续近一个小时。
当街施暴众人围观却少人阻拦
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发生暴力事件的兰州市七里河仁恒美林郡小区门口。据小区旁一家店铺的女老板介绍,24日中午,这名被打的青年女子带着一名年纪约4岁的小女孩刚刚走到小区门口,突然从路旁冲出来5名妇女,其中一名女子50多岁,其余4名女子均为30多岁。
5名妇女拦住女子后,张口便是脏话,紧接着其中一名妇女上前一把抓住该女子头发,其余三名妇女上来便是一顿拳脚,并不停辱骂,被打女子只是不断抵抗,并未有过激言辞。随着事件的发展,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打人的5名妇女开始强行脱该女子的衣服,并一遍一遍地喊:“打死你这贱人,让你再偷人!”
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部被扒下。此时,有围观的市民劝打人妇女赶快停手。但打人妇女丝毫不顾路人的劝阻,并不停地拧、掐女子身体。其中一名打人妇女还拿出一瓶粪水,对着女子当头便倾倒下去。
四岁女童哭求围观者阻止暴行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该女子被打的过程中,小女孩一直大声地哭叫着,曾多次试图抱住打人者的腿部,但是都被对方强行推开。见自己没有办法阻止对方的暴行,小女孩转而跑到旁边,哭着求一名围观男子,大喊着:“叔叔,你快拦住她们啊,不要让她们打我妈妈了,快救救我妈妈啊!”但是,让小女孩失望的是,除了口头的劝阻,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阻止打人者的暴行。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大川认为,不管因为何事,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其他公民都无权对其进行人身伤害、侮辱,侵犯其人身权、名誉权,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记者从七里河公安分局获悉,此事发生后,由于当事人并未报警,而路人报警太迟,民警赶到现场时,事件已经结束,双方人员都已经离开现场。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寻找被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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