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庞女士向龙虎网报料部(025-84687149)求助称:2012年4月22日,自己六岁半的儿子亮亮(化名)在新东方培训机构莫愁湖校区上少儿英语培训课期间,教室门吸损坏,风将门吹关上正好夹到孩子的手,导致亮亮(化名)左手中指指甲整个脱落,指尖1厘米撕裂伤,无名指指甲瘀黑。事后南京新东方学校答应赔偿7000元,但是没过多久,又改口称只愿赔偿3000元,对方口径一改再改,庞女士对新东方失去信任。
孩子在校手指被门夹伤 学校老师允诺保留票据负责到底
庞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孩子手被门夹到后,立即被送往南京市儿童医院救治,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全部的治疗费用都是庞女士自己承担。“学校沈老师等曾来医院看望过,当时沈老师也口头承诺学校会将此事负责到底,请我保留好相关票据。”听到了对方的承诺,同时出于对新东方学校的信任,亮亮(化名)出院后仍继续在校缴费上课。
2012年8月,庞女士将医院票据交到新东方学校,直到11月份,校方通知庞女士治疗费已报销,让她来领取,但始终没有提及赔偿一事。经过多次的电话沟通后,2012年12月20日,庞女士再次去新东方学校商量赔偿一事,在新东方集团孙律师参与下,自称是代表黄校长前来的糜老师口头承诺:除票据报销外愿意赔偿庞女士7000元,外加免收三期课程费用,下周签署书面协议。可等到25日,糜老师改口称学校只愿赔偿3000元。对此,庞女士很不能接受。2013年2月27日,庞女士曾前往新东方学校南京总部再次协商此事,得到的处理结果还是一样。
当事人的要求超出学校承受范围 校方只愿赔偿3000元
26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南京新东方学校投诉科陈老师,陈老师称庞女士孩子受伤一事,学校表示遗憾和歉意,新东方学校愿意承担全部医药费。庞女士孩子在送往医院后,其任课老师曾提出垫交医药费,但庞女士没有接受。学校在商讨处理后期赔偿过程中,律师全程参与,庞女士曾提出的赔偿金额超出学校的承受范围,糜老师曾口头答应她赔偿7000元,但当时允诺这只是初步结果,最终要由学校来决定。“在遵循律师及学校法务部门的意见下,我校最终决定赔偿庞女士现金3000元,另免收庞女士孩子2-3期少儿培训课程费。”陈老师告诉记者,若日后亮亮(化名)手指出现状况,需通过相关部门鉴定,如果确定是上次意外受伤所造成的,他们也愿意承担责任。
当天下午,记者也咨询了建邺区分局南湖工商所蒋所长,他告诉记者,双方可就赔偿事宜先协商解决,也可请工商所介入协调,若最终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对此,江苏新闻综合广播《法治在线》嘉宾律师刘万福分析:新东方学校属于培训学校,学生在校受伤应参照教育部关于学生在校受伤害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学校因设计缺陷或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损,学校将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庞女士描述孩子受伤一事,新东方学校需承担除医药费以外的孩子住院护理费、误学费及营养费等。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新东方学校处理此事的陈老师,但一直联系不上,工作人员称不方便透露陈老师联系方式,会将此事反映给陈老师,让陈老师尽快与我们联系。截止记者发稿前,陈老师没有回应,对于此事后续报道,龙虎网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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