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父亲(背影者)在劝解儿子好好做人。
晚上7点半左右:妻子劝说,竟被持刀劫持
晚上7点半左右,吴某某的老婆杨某和一些朋友都赶来,围住皮卡车共同劝阻其下车,但是吴某某手持一把菜刀,不肯下车,也不让警察靠近。吴某东见状,叫媳妇杨某上车去劝说吴某某。不料,杨某上车后,吴某某竟然将他妻子杨某当成人质,左手持一把锋利的尖刀顶住他妻子杨某的腹部,右手拿菜刀架在妻子的脖子上。
经过吴某某的父亲、朋友和现场警察做思想工作,吴某某最终答应下车,但他一手挽住老婆的脖子,另一只手用刀抵住老婆的腰,然后匆忙返回了位于万宁市公安局大门口左侧10米处的家中。他的家位于万城镇光明南路东侧139号。
回家后,吴某某就将门反锁,与其老婆和6岁的孩子待在家中三楼。对此,现场警察多次前去做思想工作,对其进行劝解,吴某某仍拒绝开门。据万城派出所民警符军介绍,当时门外的民警听到,进屋后,其老婆仍在劝解吴某某。
自从吴某某回家后,为了确保吴某某老婆杨某及其孩子的安全,万宁市公安局领导决定将吴某某控制在家中,待天亮再作处理。期间,现场警察也尝试与吴某某沟通,劝其自首,并稳定他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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