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监管
来源: 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谢一山 时间:2013-04-02 09:00
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时常会面临一些病残嫌疑人无法收押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设施建设,设立病残违法犯罪人员专门监所。
在当前病残违法犯罪人员监所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是办案人员需对取保候审人员及其担保人做好思想工作,让其不得再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需向受害当事人解释清楚原因,消除他们的误解;二是需要加强社区监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已实行多年,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病残嫌疑人同样需要动用所在辖区街道办、司法所、居委会等政府机构和社群组织力量,利用政府机构和社群组织工作人员的地域优势,让他们出面对嫌疑人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从而达到仅靠警方监管而达不到的效果。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