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为基础顾及整体利益
来源: 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勾洪刚 时间:2013-04-02 09:04
我认为,针对病残犯罪嫌疑人,应根据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应收监,另一种是对社会无危害性的应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
对于病残嫌犯,应根据其平时的行为表现,比如:之前有没有犯罪记录、有没有暴力倾向、对周围民众是否会造成伤害、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根据这些情况来判断其是否需要收监。如果这类人员逍遥在外,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就应采取强制手段管制。对这类人员采取何种措施,应以社会和谐为基础,同时应考虑到群众的整体利益。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