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无法收押的病残嫌犯?
来源: 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李云川 时间:2013-04-02 09:10
戒毒所
美兰区大致坡镇45岁男子王绥传被患有高血压的吸毒男子吴某汉持刀砍伤,不能干重活 。吴某汉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因患病无法收押,获释后,吴某汉多次威胁、恐吓王绥传及其朋友,引起王绥传对警方的不满。警方解释称,病残嫌犯不符合收押条件,警方因此承受着受害人和嫌疑人的双重压力。(详情见本报3月21日《病残嫌犯难收押 警方两头都受压》)。
针对病残犯罪嫌疑人,应根据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应收监,另一种是对社会无危害性的应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对于病残嫌犯,应根据其平时的行为表现,比如:之前有没有犯罪记录、有没有暴力倾向、对周围民众是否会造成伤害、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根据这些情况来判断其是否需要收监。如果这类人员逍遥在外,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就应采取强制手段管制。对这类人员采取何种措施,应以社会和谐为基础,同时应考虑到群众的整体利益。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