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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举报人被刑拘引质疑:为何时隔6年才调查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4-02 13:42

  纵深

  “坟爷”举报人被拘引发质疑

  “坟爷”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引来不少质疑声。昨日,记者综合采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林键国的辩护律师多方说法,对网友关注的焦点进行探讨。

  疑问1

  侦办主体为何是公安而非检察?

  有网友提出疑问:林键国所涉罪名属于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公务行为,为何不是由检察机关侦办,而是公安机关侦办?

  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务侵占罪不同于贪污罪,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该类案件由检察机关侦办;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该类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

  如何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原陆丰潭西镇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广东省检察机关一办案人员对记者表示,国家工作人员的最低级别为镇政府的少数干部,如镇长书记等;村委是自治组织,其成员也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村支书、村长等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如果要以职务侵占罪来查处林键国,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办案。

  赵绍华则认为:关于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既有可能是职务侵占罪也有可能是贪污罪,具体要视所涉职务内容是否代为行使国家机关职能而定。从目前公布的三个款项来看,“一事一议”费用属于职务犯罪范畴,而“生态林补助款”和“老区修路专项资金”应属于贪污罪范畴。

  疑问2

  为何时隔6年突然立案调查举报人?

  上月29日中午,省政协常委孟浩通过微博发出质疑:“早不查,晚不查,偏偏这时把人抓。叫人难免不生疑,此刻查人为了啥?”这一观点道出了许多网友心中的困惑。不少网友质疑,调查时间如此微妙,是否有打击报复嫌疑?

  昨日,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安机关是在接到潭东村委会报案之后,依法依规采取行动的,并非打击报复。

  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办案人员表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同时被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坟爷”被举报了,他不服气要报复举报人,手中可能掌握了对方的把柄,就通知别人举报林;有人举报线索,公安查实就能立案。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双方有利益冲突,且彼此都不是“干净干事”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林键国的辩护律师赵绍华认为,公安机关于3月27日立案调查林键国于2005年-2007年任村干部期间的职务侵占行为,已经超出了追诉期。

  赵绍华介绍,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结合广东省相关规定,林键国所涉嫌的职务侵占罪,如果涉及金额在40万元以下,追诉期限不会超出5年。“根据我所掌握的资料,林键国被查的金额并没有超过40万元,那么应该已经是超期追诉,依照法律建议撤销立案。”

  此外,赵绍华告诉记者,从林键国任村干部期间的账本来看,总账的收支是能够持平的。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戎飞腾 洪奕宜] [编辑: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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