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郭京与女友发生感情纠纷后,在酒店内持刀将对方杀害。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京无期徒刑。
22岁的郭京是吉林人,案发前是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法院查明,2012年8月26日3时许,郭京在朝阳区八里庄一连锁酒店房间内,因感情纠纷,持刀扎刺22岁女友王某致其死亡。两个多小时后,郭京拨打电话投案。
郭京对指控不持异议。他说,2012年8月23日七夕节,他和女友于中午一起入住酒店。
随后,他们跟王某的朋友崔某一起逛街,王某和崔某聊得比较多,他感觉被冷落了。此后,郭京与女友发生争吵,对方提出分手。事发当晚,郭京想与王某和好,对方拒绝了,他便持刀扎死了女友。行凶后,郭京电话告知母亲自己杀了人,并打电话报警。
案件审理过程中,郭京亲属代为赔偿40.3万元,被害人亲属撤回对郭京的附带民事诉讼。市二中院认为,郭京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郭京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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