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认真真办了件冤案”
新京报:现在再看这个案子,你有什么体会?
魏刚:我感觉,这个案子跟我们平时见到的冤案是不一样的。这个冤案似乎很“偏执”,不是证据的认定出现了问题,而是似乎是设定了一个方向,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去做,是有一个方向性的错误。这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
新京报:怎么奇怪?
魏刚:10年前的社会环境,我们没办法去复原。不过,如果仔细考虑10年前的社会环境,你会发现,就像有人说的,公检法三家认认真真地办了一起冤案。
新京报:为什么会这样?
魏刚:设想一下,如果我是办案人,面对的是花季少女的尸体和社会压力,我会不会狂热地去办这个案子,会不会穷尽我所有的手段去对付每一个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新京报:这种错误怎么避免?
魏刚:如果让我说,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客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不能被眼前的假象所迷惑。
在分析证据的时候,不能为社会和政治压力所左右。有一些案件,我感觉受社会环境影响特别大。当然,我们现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错了就要接受处分”
新京报:你怎么看办错了案子的人?
魏刚:我个人对浙江省的法官是很尊重的。
现在的舆论都是说公安和检察院办错了,法院判错了。我可能是在逆着潮流说话,法官能有这样的勇气,我认为,这是高手。有这样的法官和检察官在,张高平今天才能高高兴兴地出来。
我不知道张高平能不能理解,我是能理解的。这一点上,我是很钦佩的。
新京报:你觉得办错案可以原谅吗?
魏刚:我们都是办过案的人,知道办一个案子有多难。
我在反贪局工作十年,曾经为核实一个证据花很大的成本,最后发现这个证据是错的,我感觉想把手机或者电脑砸掉。
但是,错了,就要接受批评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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