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钱不多:一块钱
罪责不小:判三缓五罚金三千
把大烟和菠菜混在一起种,剔烟苗当菠菜卖赚了1元钱,七旬老汉因此摊上了大事!4月9日,封丘法院审结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经清点,老汉共种植4312棵罂粟苗,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从轻判处张老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老汉今年70岁,系封丘县荆隆宫乡农民。2012年4月17日上午,荆隆宫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荆隆宫乡后桑园村集市上卖罂粟苗。民警去集市盘查发现,村民张老汉正在出售自行铲除的1029棵罂粟苗。经调查得知,张老汉的田地内混合种有菠菜和大烟苗,张老汉知道种的是大烟,但他拿大烟苗当青菜卖,“吃哩”。他卖了两把大烟苗,一把大约有四五十棵,共卖了1元钱。
当日,民警在张老汉及家人的配合下,对剩余的罂粟予以铲除,经清点共计4312棵罂粟苗。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对所种罂粟予以铲除,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故可对其减轻处罚。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