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工作人员在清理拆分收缴的非法光盘。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公布2012年以来判决的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具体案件如下。
1.北京“3·11”制售盗版图书案。2012年3月11日,在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涉嫌制售盗版图书的赵金伟被抓获,在通州区查获3家为其非法印刷装订盗版图书的印刷厂,在朝阳区黑庄户乡某图书库房和上述3家印刷装订厂共收缴盗版图书1.7万余册。2012年11月21日,赵金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天津“5·04”贩卖盗版及淫秽光盘案。2012年5月4日,黄金生经营的位于鞍山西道名利达电子商城内的批销盗版、淫秽光盘窝点被捣毁,现场查扣盗版、淫秽光盘1万余张。2012年10月19日,黄金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3.黑龙江哈尔滨“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2012年4月14日,哈尔滨市执法人员对南岗区文道街41号一地下室采取突击行动,现场查获光盘刻录机19台,用于制作非法光盘的母盘200余张,非法光盘制成品1万余套,同时抓获以戚永利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3名。2012年11月28日,戚永利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20万元,其余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数额不等的罚金。
4.江苏常州“11·11”侵犯著作权案。2011年11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将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嫌疑人金国存、胡宝抓获。2013年1月30日,金国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6万元,胡宝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3万元。
5.安徽宿州“9·27”网上销售盗版出版物案。2011年9月27日,警方在宿州市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随后又赴河南省郑州市将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先后捣毁盗版出版物储藏窝点4个,查缴盗版出版物49273册(张)。经查,从2011年3月开始,周强等人大肆销售侵权复制品,截至案发,共经营各类侵权复制品近12万册(张),涉案金额280多万元。2012年7月25日,周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数额不等的罚金。
6.安徽阜阳“4·25”制售盗版光盘案。2012年4月25日,阜阳市公安部门在颍州北路查获李萍经营的储存盗版光盘仓库,现场查获影视剧、游戏软件、歌曲等盗版光盘成品、半成品80余万张,刻录机一组8台。2012年12月19日,李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7.山东济南“12·13”网游私服侵犯著作权案。2011年12月13日,济南市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著作权的韩超等人采取抓捕措施。经查,2008年至案发,韩超等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玫瑰小组”的名义开设网站并发布广告,租用网络服务器空间,为他人非法复制发行《热血传奇》服务器软件,非法经营数额达290余万元。2012年11月12日,韩超被判处3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8.河南获嘉县“1·13”侵犯著作权案。2012年1月13日,获嘉县在照镜镇冯村一无证印刷窝点,现场查获已胶订好的盗印河南大学出版社《巩固与提高·英语》半成品2700册,未胶订好的盗印大象出版社《基础训练·数学》等22651册,封面纸3万余张及大量半成品非法出版物,查获印刷设备10余台,抓获左亚军、孙啸峰等涉案嫌疑人。2012年11月12日,左亚军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分别处14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9.贵州贵阳“5·16”销售非法光盘案。2012年5月16日,贵阳市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谭剑等人经营的盗版光盘60余万张、淫秽光盘2012张,抓获涉案人员3名。2012年10月30日,谭剑等3人被判处9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10.四川成都“10·12”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2011年10月12日,成都市执法人员查获一非法光盘批销窝点,现场抓获陈禅叶等涉案人员4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1万余张。2012年4月1日,陈婵叶等4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9个月缓刑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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