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9日消息(记者黎光)昨天(18日)召开的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上,3名市民代表应邀列席了《海口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海口市行政程序规定(草案)》两个议题审议,并提出意见。
“我两三年前去万绿园觉得很大,但现在去万绿园发现比以前小了很多,因为万绿园商业设施增加了。”市民代表廖晖律师关注《海口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议题。他认为在公园建设中,市民较为关注的是公园里商业设施和公园绿化间的关系。他表示,公园应以市民为本,应在立法上保证公园不被商业利益和商业设施所蚕食。他建议,公园在建设规划时就要把商业设施在公园中所占的面积和位置进行公示和听证,让市民参与其中,公园才能真正服务于民。
对于《海口市行政程序规定(草案)》,廖晖说,海口市政府制定行政规定体现了魄力和勇气。但整个条款从法律制定的稳定性、全局性、适应性来说,还有一点瑕疵,可以再进一步完善,把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写进去,让这个法成为一个当仁不让的海口市行政方面的法律。
刚大学毕业来海口工作的余长林关注海口的就业、居住等民生问题。他说,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制定规范公园管理条例可以提高海口城市的管理水平和规划,有利于建设“宜游”海口。
研究生毕业的黄炜在一家公司工作,他表示通过参加常务会,知道了政府部门都在做什么、讨论什么。会上,他对《海口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第八条、第二十九条提出建议,认为海口也存在地震、洪水等隐患,条款中规定公园在这方面应有所规划和建设,是值得肯定的,并建议除了禁止机动、电动车进入公园外,还应禁止观光车辆进入。
市民代表希望把市民列席会议这种制度巩固下来成为常态,未来让更多市民参与到政府的城市管理中,促进开放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对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不能采纳的做出书面解释。
海口网4月19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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