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初到4月3日,盘锦繁华地段连续发生5起半夜尾随单身妇女持刀抢劫的恶性案件,被盘锦警方定为特大串案。“我们锁定目标后,才发现犯罪嫌疑人小强(化名)竟是盘锦一所高中的高一学生,奥数班的班长,学雷锋标兵,才16岁。当时也蒙了。”办案警官介绍。(4月17日《辽沈晚报》)
白天是好学生,晚上是抢劫犯,这是电影中常有的剧情。然而在现实中,16岁的小强原本汇集“万千宠爱”,却因为虚荣心作祟,加上相关心理教育的缺位,走上了午夜抢劫的邪路,让人唏嘘不已。反思个体案例的偶然性,观照最近频发的大学生投毒案、刺伤案等,我们不禁对于学校教育中的心理部分产生了质疑。
虽然案件尚未定性,但是从新闻元素,以及专家的解读中可以得知,小强的优异成绩并没有抵消掉内心的自卑,反而在同学之间的攀比等习气间迷失了自己,进而做出了午夜抢劫的举动。应该说,未成年人的心理尚不成熟,对于自身的外在评价尤其敏感,当家庭条件与现实欲求相冲突的时候,得不到相关引导,心理发生扭曲,继而走上畸形路径也就在所难免。
诚然,小强的悲剧有着个体的偶然性,但是,小强的身上又让我们看到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向城市,加上学校合并等原因,乡村学生求学城市学校渐成常态化。虽然他们努力求知,但是经济上的弱势,同学间的攀比往往让他们无助。此外,家长忙于生存,对孩子关心不够,而本应该肩负教育责任的学校又疏忽了相关心理教育,共同酿造了这出悲剧。
按常理,对于学生的道德教育以及相关心理教育属于学校的常态教学内容,但是,对于不同学生的针对性教育流于形式,虽然有家访等形式连接学校和家庭,但是常态化的教育沟通却成为了一句空话。试想,若是小强的老师和家长经常沟通,那么小强的“变化”可能早就引起了警惕,悲剧也将避免。
现实的残酷让人惋惜,但小强的悲剧不可逆转,从这一事件中反思学校和家庭心理教育的失位之处,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为今之计,学校有必要针对学生展开一项心理教育,联合公安机关的现身说法更有效果。最后,城市应该加大对于外来人口的重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健全机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原本的心理教育回归,让我们的乡村孩子也有个温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