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十岁的王某,与丈夫不和一直分居,做生意时认识了二十出头的陈某。陈某经常打电话发短息安慰孤单寂寞的王某,两人最终发展为地下情人关系。当王某提出结束情人关系时,赌博输了钱的陈某打起了王某的主意,威胁王某称用30000元了结两人关系,否则利用两人私情和王某私照散布给王某丈夫及亲友。
4月2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瑞昌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2年3月底,被害人王某不想与陈某继续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便向陈某提出分手。陈某因赌博欠了赌债,便想通过此机会敲诈被害人王某,遂向王某提出要30000元,称如不给就打电话给王某老公公开他们的关系,还要将她的私照发到网上进行曝光威胁被害人王某。王某被逼无奈,于2012年4月2日将10000元现金打到陈某提供的农行账户上,之后,陈某又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要王某再汇10000元,王某最终选择了报警。案发后,陈某已全部退还赃款,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中20000元属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基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综合庭审及案件事实,遂作以上判决。(许瑞俊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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