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造假口供
到上虞后,党清广跟着大哥在一家化工厂做机修工。他要存钱买房,经常加班,偶尔会去大哥家看电视。
半年后,打工的日子突然被中断了。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将正在车间干活的党清广带走。
党清广被告知,他是公安部门“网上追逃”的逃犯。
2006年5月初,在唐河县看守所,党清莲见到了被押回的弟弟。脚踝磨破,一身破烂工装,面黄枯瘦。党清广说被抓时挨过打,被剃头、扇耳光。坐火车回南阳,他一路上都戴着脚镣、手铐。
根据数年后的调查,2005年11月,唐河县公安局开展冬季“严打”,内部下达批捕任务,派出所间还要搞排名。这个背景下,桐寨铺派出所翻出了搁置的“党清广案”。当年11月23日,唐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公安部门提请批捕的材料里,有一份口供,党清广承认打了党长锁耳光。近3年之后,当时的派出所长孙永远供述,这份口供并不存在,是他伪造的,为完成案子批捕任务。
在让检察院成功批捕后,孙永远原本要“销案”了事。2006年1月调走前,他编造理由将案件撤销。但根据后来的调查,销案通知书并未随案卷移交给他的继任(后来在派出所车库找到)。
孙永远调走后,2006年4月,新任所长向县公安局提请了对党清广的网上追逃。
这一切关于批捕和追逃的“内幕”,党家人要在5年之后才会知晓。
党清光被带回唐河县后,2006年5月,在村委会见证下,党清莲与党长锁达成调解协议:赔偿2000元医药费、2棵榆树,双方永不翻案。
当年6月7日,党清广在派出所办了撤案手续。
进看守所在当地是很丢人的事,党清莲特意给弟弟买了顶帽子,盖住光头。
一家人认为,事情总算了结了。直到4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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