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认定“错误逮捕”
党氏母女隔三岔五去唐河、南阳。
二女儿党清云从郑州辞了工作回家,她自学法律,写了绝大多数的控告材料。
事后的卷宗看,2008年初唐河县检察院已展开调查。不过党氏母女对进展不满意。
几个月后,她们做了一个“大举动”。
2008年5月11日,党清云和母亲听说有“大人物”在南阳,便等在路边。车队经过时,母女突然冲到马路中央,手举“状纸”高声喊冤。
党清云称,她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时,才知道拦下的是温家宝的车队。
南阳市随后成立专案组。
两天后,当年的桐寨铺派出所长孙永远,到唐河县检察院自首。
2008年9月,案子异地审理,镇平县法院认定孙永远滥用职权,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
两年后,2010年10月,南阳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出具结论,认定“党清广案”是执法过错案件,“伪造证据材料导致党清广被错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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